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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心雕龙杯”第二届全国新课标写作才艺大赛(写作组启事)
作者:《小学生…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8-9-8 14:36:01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科学出版社《小学生生活》杂志社、《中学课程辅导》杂志社、中国教师写作研究中心等单位共同举办“文心雕龙杯”第二届全国新课标写作才艺大赛。大赛宗旨来自新课程标准的崭新理念,以规范的形式和严谨公正的评选原则,构建新课改形势下最具权威性的展示中小学生写作才艺的赛事,为积极配合新课改教学活动提供交流的平台,并逐步引导和示范全国各类中小学竞赛活动健康有序进行。欢迎全国各地(包括港澳台)各类中小学校学生参与。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项目及要求 1.写作项目 大赛以“真实的体验,新鲜的创意,明白的表达”为总要求,参赛作品题材、文体不限。一般每篇800至1500字(诗歌每首20行左右)。本次大赛特设双语写作奖,英文写作以中、高考写作要求为标准,最长不超过500个单词,请附中文翻译稿。 2.表演项目 包含演唱、演奏、舞蹈等表演类节目。 3.教师论文项目 在推荐学生参赛的同时,大赛特设以阅读和写作教学为主题的优秀论文奖,字数不限,每位老师限投一篇。 二.组织与参赛要求 1.参赛均需由学校教务处、文学社或其他课外活动小组、班级或青少年宫、培训班等集体组织参赛(至少10人,每人每项限交一份作品),由负责老师按大赛统一参赛表登记清楚(参赛表另附,可从中国教育文学网大赛启事中下载样表并可复制)。 2.每项参赛作品交评审通联费10元(由组织者通过邮局统一汇款),不论最后获奖与否,参赛者均可获赠含有本次大赛活动的精美纪念册一本。 3.各地教育局教研室、学校及青少年宫等单位可配合教学活动,申请设立分赛区(点)组织参赛,具体事宜欢迎来函来电咨询。 4.寄送作品时间:本届大赛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0日(以邮戳为准)。为保证评选质量,请参赛者提前投寄参赛作品。 三.大赛评奖办法及奖项 1.学校和分赛区(点)先组织初评评出奖次,按大赛要求统一寄送参赛作品及初评结果,再由资深编辑、专家组成复评评委会进行复评,按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先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入围篇目。 2.复评获奖学生参加现场决赛,聘请著名作家组成终评评委会,评出“中华写作才艺未来之星”(3名)、特等奖(15名)、一等奖(100名),根据参赛人数与作品质量评出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颁发奖杯、证书、奖品(最高价值为6000元)。 3.同时评出“优秀指导奖”(每项作品限一名指导教师,与学生获奖等级相同)、“学科教学优秀论文奖”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论文将择优推荐报刊发表或结集出版。 4.从参赛单位中评选出“全国写作教学示范学校(单位)”10家(同时授予校长“全国写作(才艺)教学示范学校优秀校长”荣誉称号,选一名指导教师为“示范学校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写作教学优秀团体奖若干名,颁发特制奖牌或证书。 四.注意事项 1.获奖作品将择优在主办者媒体上发表,编辑出版大赛选集图书;所有参赛作品一经获奖即视为作者同意大赛组委会有编辑发表、出版发行等专有使用著作权。 2.本大赛“书画摄影组”,另见启事。 大赛组委会:北京北三环中路46号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 《小学生生活》杂志编辑部 投稿地址:北京朝阳区100025信箱140分箱大赛组委会 邮编:100025 咨询电话:010—89512821 89512831(兼传真) 联系人:程兴勇 E-mail:wxdlb@163.com(初、高中组) xkbds@163.com(小学组) (有关具体事宜及首届大赛盛况请登陆中国教育文学网http://www.eduwx.com了解)
新闻录入:石征 责任编辑:章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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