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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作息不合理家长不满
作者:杨华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8-12-18 13:33:31
日前,长春市市民王辽波向省长公开电话办反映,中小学校作息时间安排不合理,导致学生起早贪黑,不仅影响身体成长发育,而且连累父母吃苦受罪。 据了解,王辽波的儿子在长春市某中学读初中一年级,每天早晨6时40分到校上早自习,7时10分上第一节课,中午11时30分休息,下午1时开始上课,直到16时50分才放学。一天下来,除去午休,孩子要在学校呆近9个小时。孩子放学回到家大约17时30分,休息一会儿,吃完晚饭后再温习两三个小时功课,一般要到22时左右才能睡觉。学校离家比较远,要坐半个多小时的公交车才能到校。每天早晨5时王辽波的老伴就得起床给孩子做饭,5时15分就要叫孩子起床,穿衣、洗漱、吃饭、收拾书包、坐公交车,孩子到校时已经6时30分了,这时天刚亮。 王辽波反映的这一情况,长春市很多孩子和家长都同样在遭遇着。王辽波向学校反映此事,希望学校按照冬夏两季修改作息时间。学校教务处领导说:“学校这样安排作息时间也是迫不得已,因为各学校都在通过这种方式抢抓教学成绩,否则就容易被别的学校落下。既然你不愿意让孩子起早吃苦,那我和孩子的班主任说一下,同意你家孩子7时10分到校。”王辽波仍坚持让孩子按照学校原来的作息时间上学,以免孩子因搞特殊化被同学和老师“另眼相看”。 那么,王辽波反映的情况到底有没有道理呢?今年1月10日,长春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规定》中的第4条:“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文教局)、局直属中小学校、相关学校、各民办教育机构应认真执行省、市关于中小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和作息时间的规定。小学生在校活动总量每天不超过6小时,初中生每天不超过8小时(均含活动、自习,不含午休时间)。原则上中小学生早晨上课时间以8时为宜。按相关文件要求,除规定的年级外,其他各年级不准上早晚自习。”对此,长春市教育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解释说:“中小学生早晨上课时间8时为宜是局里原则上的规定,各中小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延迟,但中小学生在校活动总量每天不得超过6小时和8小时,并不准上早晚自习,凡是长春市各中小学校违反这些规定,社会各界都应积极向教育局反映,我们核实后必将给予处理!” 对这一解释,王辽波有自己的想法:“既然各中小学校有权提前或延迟早晨上课时间,那么在大家都拼命抢抓学习成绩的心理驱动下,没有哪个学校会甘心在任何方面被别的学校落下,因此只会提前早晨上课时间,这无疑还会让学生贪早晨的黑去上学,这是不符合未成年人生理学规律的。既然学生、家长和学校都惟恐早晨上课时间比别人晚而影响成绩,那么教育管理部门就应该根据季节变换科学地规定中小学校按照统一明确的时间去上课,这样各学校的作息时间安排都一样了,就不会有谁担心因为作息时间比别的学校晚而影响成绩了,学生、家长和老师的身体健康也能因此得到保证。” (杨华) 文章录入:章洪 责任编辑:章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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