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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严禁14岁以下儿童胸检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更新时间:2008-6-24 9:40:33
近日,(山东)卫生监督部门发布预警信息,患者进行放射影像、核医学检查时,若医生未准备铅衣、铅床单等个人防护用品,患者可以提出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要求。 据了解,进行放射影像、核医学检查时,会产生电离辐射,电离辐射会对甲状腺、乳腺、性腺等敏感部位造成损害;接受核医学检查后,患者体内往往仍存留放射性核素,如果不加控制,也会对周围接触的人群造成辐射损害。卫生监督人员提醒,当患者准备进行放射影像、核医学检查时,一定要对甲状腺、乳腺、性腺等敏感部位进行防护;若医生未给患者准备铅衣、铅床单等个人防护用品,患者可以提出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要求。对有生育计划的妇女,应控制下腹部的X线检查。怀孕期间最好不要进行放射影像、核医学检查,特别是怀孕8-15周时,非特殊需要,严禁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对14岁及14岁以下儿童,不得将核素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此外,不容许妊娠妇女或18岁以下未成年人陪同病人检查。 文章录入:章洪 责任编辑:章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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