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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拉喀什 最时髦的北非城市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转载 更新时间:2008-5-14 14:08:29
以为摩洛哥只有《北非谍影》的卡萨布兰卡(Casablanca)可游吗,那你就过气了。现在崛起的新星叫做马拉喀什(Marrakesh),贵为摩洛哥第二大城市,该城位于西南部荒漠边缘,天生流着非洲和法国的血,并拥有全北非最繁忙热闹的广场Djemaa el-Fna兼最大的市集Souqs。欧洲名流YSL、Paul McCartney、Jean-Paul Gaultier等都在摩洛哥购买高级住宅,每年必抽时间来此度假。另外,许多法国大财团更是看中马拉喀什,在此修起了一座座顶级酒店。 马拉喀什这个名字是柏柏尔语(Berber),本意是“神之地”的意思。人口约100万的马拉喀什现为摩洛哥第一大旅游胜地,当地最早的原住民,但因摩洛哥曾是法国殖民地,所以马拉喀什现在聚居了最多的法国人,大部分从事旅游业。Marrakech乃法语之称,英语是Marrakesh。 此城分为古城区Medina及新城Gueliz两大部分,马拉喀什闻名于世,全因为古城区拥有北非最大最热闹的广场Djemaa el-Fna,而且其周遭都是清真寺。作家Paul Bowles说:“没有Djemaa el-Fna,马拉喀什就只是一个平淡无奇的摩洛哥城市。”在我们看来,Djemaa el-Fna是马拉喀什的心脏,要了解她的多变,第一站就应该直捣心脏,让大广场为你带来五脏六腑的感官刺激。
大广场上的蛇蝎美人 Djemaa el-Fna广场的魅力真的没法挡,走遍半个地球,见识过很多广场,没有一个比这里更光怪陆离。大广场呈“L”形,摆满摊档,马骝戏、吹蛇表演、手绘Henna、占卜神医摊档、歌舞表演等等,甚至有40年历史的拔牙摊档,放上几副假牙和一大堆牙,跟他拍照还要收费。 步入广场,在笛声、鼓声的熏陶下,我们的情绪也高涨起来,像小朋友走进游乐场,兴奋莫名。看准时机,小贩把大蟒蛇缠到模特Sarah的脖子上,齐齐跳起了蛇舞,大家都玩得不亦乐乎。三分钟热情过后,你以为我们可以拍拍屁股走吗?小贩嚷着:“Dhs100……”(Dhs价与奇异选择,这些餐厅的食物就变得无性格了。 要吃得地道,先以蜗牛汤(Berbouch)作头盘吧。“你吃法国蜗牛吗?”甫坐下,隔篱的本地人就问。“Yes!Yes!”话没完,档主就端来一碗大蜗牛汤,以暴多的胡椒煮成,汤黑如墨豆,又香又惹味。用牙签把蜗牛撩出来,触角和头都齐全,卖相顿时变得十分恐怖,闭着眼一口吃下去,味淡淡地,质感与吃法国蜗牛没两样。最后碗里的蜗牛由食遍天下(曾在帕劳吃蝙蝠、秘鲁吃天竺鼠)的摄影师Frankie吃光,末了还一副回味无穷的样子。 过了头关不怕蜗牛,对着一排羊头而坐都应该吃得下主菜羊头肉了。羊头煮得肉可口又没带膻味,当地人教我们用一小块面包沾上肉汁再包起羊肉来吃,吃得人耳朵竖起,津津有味。价格才15元人民币,敢说比起欧洲人的pizza意粉好吃多了。 冬夜只有15℃,寒风刺骨,最好以肉桂茶(Hunja)及地道姜饼(Sellou)当甜品,一口肉桂茶,辣辣的暖意从喉咙传遍身体,饱肚后还可以扮作“街坊”继续看表演。不过看归看,人多还是小心自己的荷包为妙。
文章录入:石征 责任编辑:石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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